发布日期:2020/6/24 11:19:18 点击数:0
评估对象:所有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。
数据填报时间:2020年7月1日至8月10日。
6月1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《关于开展2020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的函》提到,“为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智慧医院建设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,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。”
具体通知如下: